以前在研究文創概念股時,發現有很多人把華研、必應、昇華、霹靂、寬宏都歸為同類的公司列入比較,仔細去看財報及商業模式,就會發現其實各家公司的差異。簡單整理下方圖表, 讓大家可以快速看到各家公司的營運業務的不同,以下再針對各公司來做簡介,文末則為簡述這幾家公司的IP(Intellectual Property智慧財產權)銷售及差異。
華研8446
主要有3個項目,實體產品,授權、演藝經紀
實體產品:唱片及藝人週邊商品
授權收入:歌曲授權給音樂平台、KTV等,插畫則是授權給廠商做授權商品使用。
演藝經紀:藝人出唱片、演戲、商演、代言、參加節目等。
華研主要培養或挖掘藝人從事表演工作,累積大量的影音圖文創作版權,創造授權收入。實體產品的銷售則因為資料傳遞模式的改變,銷售佔比大幅減少。
必應6625
必應剛上櫃時,以五月天概念股打響名號,但必應比較像是工程公司,營運主力就是接案,做很多演唱會的規劃設計及搭建活動舞台。活動結束後,並沒有太多的東西可以重覆使用。因為所有的活動都一定是要求獨一無二的呈現方式,每個案子都必須投入大量成本,整體營業利益率只有10%左右。近期開始發展與藝人簽約,主辦演唱會等活動。
霹靂8450
主要在於製作布袋戲節目及週邊商品為主,授權則是會有遊戲或商品授權合作。
昇華4806
昇華主要是製作戲劇,銷售版權至各國。
寬宏6596
主辦藝文展演活動,有門票及週邊商品銷售收入。
註:以上財報資料來自各公司年報
五家公司差異分類
這五家公司看似好像都有些關連,但個人認為華研、霹靂、昇華是比較偏向IP相關產業,必應為工程搭建類、寬宏為展演類。會這麼分類,是加速自己在分析時,了解對各公司的營運定位。而IP又屬於有長尾效應及高毛利的項目特性,所以本文針對IP部份再加以描述。
IP(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)銷售模式及潛力
華研、昇華、霹靂都是有能力製作IP的公司,主要歸納為影視及歌曲二大類(細項先不多做探討)。IP在銷售時,通常會有包底授權金,然後再看依次數、使用權期間或其他來做計費條件。
這二大類IP的銷售爆發力差異在於,歌曲如果爆紅可以長時間持續銷售,像”小幸運”曾佔據各大音樂平台排行綁很長一段時間,以播放次數或銷售來計費,就會後勁很強。
戲劇則是在開拍前會先銷售版權,假設播出後爆紅,版權再次銷售則會價格三級跳,如果收視不佳則可能跟其他戲劇打包銷售。日前爆紅的延禧攻略版權價格從過去一集2萬美金(約62萬台幣)連翻漲,直逼「如懿傳」一集10萬美金(約310 萬台幣)。
IP製作成本及風險
從生活常識來看,製作成本跟風險成正比,投入資金的大小分別為影音>歌曲>編劇。拍影片要動用的人力物力最多,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,都有可能讓成本暴漲。歌曲雖然成本較低,但如果需要做到高品質的音樂作品,需要許多樂手老師及專業錄製工作室來製作。編劇主要就是殺死腦細胞的工作,首先創作好劇本,然後交付導演進行二次創作,大量創作需要很多新鮮的肝,最主要就是人力成本的花費。製作成本通常在當期就攤銷完畢,後續再銷售的毛利有可能會高達9成。公司投入的創作資源不一定會跟回報成正比,這也是考驗創作者對於市場的掌握性。
IP創作公司如果有爆紅作品出現,營收及毛利都會大幅提升,一開張可能就吃好幾年。最著名的其中一個IP經典案例就是:1994年發行的 《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》,這首是聖誕節必點歌曲,美國媒體指出光這首歌每一年都會為瑪麗亞凱莉帶來 50 萬美元、約 1500 萬台幣的驚人版稅收入。
IP這幾年慢慢被重視,跟網路科技的發展及各國政府政策有很大的關係,目前各影音平台已經有付費取得授權的概念,但因為授權金水漲船高,各平台也投入製作成本,用自產自銷的方式來降低成本。
IP公司跟影音平台有著競合關係,如果要投資擁有影音資產的公司,就要注意跟相關平台的策略合作是否對公司獲利會有影响。